给王可书记第一封信我是北海市银海区银滩镇白虎头村村民许坤。在年9月当选白虎头村委会主任。为村中土地在全村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莫名人间蒸发讨个说法,而被北海市公安局在年5月14日以莫须有的非法经营罪罪名判刑入狱4年。出狱后为雪洗自己的清白,多次向有关部门举报反映北海银滩景区公司非法经营停车场的事实无果。并向相关部门申请信息公开,但一直没有有公开我所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得不把相关部门(市公安局、银海区公安分局、市土地资源局、银滩镇*府及北海市*府)告到法院,有些案件己开庭审理,我赢了但被告一直都没公开,直到今天都没有答复。王可书记,我希望通过你的帮助,把过去白虎头村那些非法征地拆迁的违法行为拖到依法治国的正轨道来!1,要求查清以社会主义新农村(白虎头)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为名而征收我村的亩土地(其中有76.94亩的集体就业用地)。是谁在全村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签字同意的。不征求村民的意见搞异地搬迁、并把我们赖以生存的集体就业用地转为国有。我要求合法合理公平公正的安置补偿。2,要求查清我非法经营停车场的事实。为什么村民去收停车费而抓的是我?在所在证据中有那一份证据证明我许坤收到停车费用?在什么时候?什么位置?收到谁给我的停车费?收了多少钱?我要求依法还我清白。3,要求按照批文来建设白虎头村新农村却是原地建设,并不是搞异地安置;要现在市场价格和有社会保障。恳请你百忙中过问一下,希望得到你的帮助!祝你工作顺利!白虎头村村民许坤年1月9日晚给王可书记第二封信尊敬的王可书记:我是北海市银海区银滩镇白虎头村村民许坤。今年1月9日曾给您写信。向您反映在银滩及白虎头村征地拆迁过程中假借“建设新农村”名义、违法征地、强迫村民贱卖土地的行为。之后,我分别于同年2月2日和2月24日收到银海区及银滩镇的《信访事项程序性受理告知书》信访件编号:()银信第5号、《关于许坤信访事项受理告知单》银滩*函[]4号、《信访事项实体性受理告知书》信访件编号:银滩*函[]4号和《关于许坤反映的信访事项处理情况答复意见书》(以下简称《答复》为附件1)。看到银滩镇*府《答复》,我感觉可笑、愤怒。可笑的是,我向您反映的是在银滩及白虎头村征地拆迁过程中假借“建设新农村”名义、违法征地、强迫村民贱卖土地的问题,对我个人遭受冤狱一事因我一直在通过司法途径申诉并未向您提及。可是《答复》的第2页第3自然段却凭空杜撰出“你提出的违法征地不补偿……将你投进监狱”这些内容。您是否会觉得奇怪:为什么《答复》中会凭空跑出来这些我在给您的信中根本没有的内容?您只要将《答复》与《关于许坤等人信访事项处理情况答复意见书》(银滩*发20号。附件2)比对一下就一清二楚了。《答复》与附件2相比较,唯一一处不同:就是将“中央巡视组”换成了您的名字。其他内容一字不差!仅此一点就可以看出,银滩镇*府根本就没有了解群众心声、直面矛盾、解决问题的诚意!根本没有践行“三严三实”诚意,而是在继续愚弄群众、蒙蔽上级领导、敷衍搪塞老百姓。自银滩镇*府向我送达《关于许坤信访事项受理告知单》银滩*函[]4号和《信访事项实体性受理告知书》银滩*函[]4号至今,没有任何人向我了解过情况、倾听过我的诉求。我可以断言,《答复》中的所谓“成立工作组”也是骗人的!在等待您的回复过程中,我没有重复或越级上访。因为,我相信民间对您“亲民、温和,而且智慧、实干、敢干”的评价是真实的。但是,银滩镇*府对此事的处理让我真的感到愤怒。只好再次给您写信,把他们的所作所为告知您。我希望您能够通过我反映的事实让您快速、直接了解下面的这些人是怎么在办事的。*和*府的威信是怎么被他们给破坏掉的,*群关系是怎么被他们给对立起来的。王书记,这封信寄出后,我会耐心等待一段时间,如果得不到答复或得到如银滩镇*府之前的同样答复,我会继续依法上访,直到我的问题解决为止。白虎头村村民许坤年3月1日晚给王可书记第三封信我是北海市银海区银滩镇白虎头村村民许坤。今年1月9日和3月1日曾二次给您写信,反映某些*府部门在银滩及白虎头村征地拆迁过程中以“建设新农村”名义、违法征地、强迫村民贱卖土地,以及银滩镇*府就此事给我不负责任的答复意见。使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就是因为给您写了信,反而引发了银海区*府某些人对我的报复。他们四处散布“许坤是和*府作对的人,谁用他谁就是和*府作对。”导致我好不容易找到的工作,因此被辞退。我向您和北海市委市*府反映情况,是我作为公民的权利。我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你们可以调查。然而银海区*府却利用手中的权利害得我连饭碗都找不到。难道这些人就是想逼我走上绝路吗?你可能知道,我因依法抵制违法征地、违法拆迁,被有权机关以“莫须有”的罪名判冤狱4年。出狱后,我一方面依法为自己申诉;一方面依法投诉我村土地被违法征收、我家房屋被违法强拆问题。我希望的是依法解决问题。但我没有想到的是,有人就是想逼死我,逼得我活不下去,逼得我和他们拼命!我此刻真的有了和他们拼命的念头。王书记,我真有些绝望了。所以,再一次给您写信,希望您派个有正义感、真心为民办事的好官,来实地调查一下;不要让那些披着共产*外衣的混蛋官员把事情做绝了。给我留条生路吧,王书记。白虎头村村民许坤年4月9日晚给王可书记第四封信尊敬的王可书记:我于年1月9日、3月1日、4月9日三次给你写信,均得到你转给相关部门,在此表示由衷的感谢。但有关部门的答复并不能解决我提出的问题,只能再次写信给你,不是故意冒犯,实属无奈,如有冒犯,还望王书记谅解。有几件事情我怎么也弄不明白,现在拿出来向王书记诉诉苦,让王书记评评我是否讲得有道理。第一件是白虎头拆迁,白虎头拆迁是以社会主义新农村(白虎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来进行的,但征地之后又把我们异地安置,违反了征地的目的和初衷,*府内部文件又说是把征收的土地纳入土地储备库,而国家一再规定新增的建设用地是不能纳入土地储备的,为何白虎头拆迁就要挂羊头卖狗肉,就要违反国家的征地*策,就要把我们赶出原住地,我想不通。第二件是关于白虎头村集体自留用地和集体就业用地的来龙去脉问题,就业用地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北海市*府推出的一项征地*策,其目的就是要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据有关证据,北海市*府当时是划出76.93亩就业用地给白虎头村委的,但这76.93亩就业用地从来没有交到过村委会的手上,甚至连界址在哪里都不知道,白虎头村民从来没有享受过就业用地的好处,而在年后,北海市*府根据当时北海市委书记温卡华“在发展中解决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再次把就业用地征用,使得白虎头村的全部村民成为了失地村民,为何北海其他地方农村的征地都留有就业用地,而白虎头村的就业用地就要被再次征用?我想不通。第三件就是关于我犯非法经营罪的问题,当时景区公司提出用5万元向村委租地,我作为村委会主任把它交到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有错吗?说白虎头村民收停车费与我有关,而我被被判刑甚至出狱后不也还有村民在收停车费吗,这些又跟谁有关呢?难道村委会主任独断专行就是对的,依法民主决策就是错的?我当村委会主任时村民收停车费就与我有关,而其他人当村委会主任时村民收停车费就与他无关?我想不通。第四就是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枉法判决和北海市检察院的玩忽职守问题。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吴慧、徐惟甲、席淑燕三名法官,在有关白虎头拆迁的行*诉讼中,把被告在一审中没有向法院提交的证据认定为是被告在一审中提交的,并根据该份证据认定事实,导致了白虎头5户民房被非法强拆,我根据证据反映的事实和相关法律向北海市检察院举报,要求追究三名法官故意枉法裁判的刑事责任,但北海市检察院接案后,虽然查明了北海市建委在一审中没有向法院提交送达回证的事实,但又说北海市中级法院在二审中可以让被告补充证据,如果是这样,法律还作出“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被诉具体行*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的规定干吗?我想不通。还有不少,暂时就说这几件。北海银滩的拆迁密锣紧鼓地进行着,但征地遗留问题一直困扰着工作的脚步。我为了相信区*府的承诺和市*府号召,也主动把强拆我家6年之久停留在银滩东门的废墟给清理干净。但是区*府一直没有诚意来对现他们的承诺。十八大从来,*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教育的本质要求,*的干部要放下身架,敢于在村民中亮相,要问*于民,问事于民,问需于民,面对问题倾听百姓心声。构建村民利益小事是大事。为了净化银滩的景区生态环境,我恳请书记您再审查、调查、倒查、逼查征地拆迁中出现的腐败行为,重新委派心系百姓,依法办事,敢于担当,敢于问责的人来处理拆迁善后事宜!再次感谢您!村民许坤年8月29日
口气一个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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